商标注册证到手,很多人就松了口气。但真正麻烦的不是申请阶段,而是拿到证之后的管理。下面这5个日期,少盯一个都可能让商标失效或被动。
一、注册日:十年有效期的起点
商标有效期从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十年。这个日期决定了你后面所有重要节点的计算基准。不要看公告日,不要看发证日,核准注册日才是关键。
二、续展期起始日:到期前12个月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也就是说,第9年到期前12个月就可以开始办续展。不要拖到最后一个月。
三、宽展期截止日:到期后6个月
续展期过了,还有6个月宽展期,但要交延迟费。宽展期结束还没续展,商标注销。建议不要把续展压到宽展期。
四、撤三风险日:连续三年不使用满三年
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这个三年是从注册日连续计算的,不是自然年。如果你的商标是防御注册或暂时没有使用,要有意识保留使用证据。
五、使用证据归档日:每年固定一次
不要等到被撤三了才翻发票、合同。建议每年固定一个时间,把过去一年的商标使用证据按商品/服务类别归档一次。发票要体现商标名称,合同要体现授权关系,宣传材料要有时间戳。
总结
商标不是“拿证”就结束了,而是进入生命周期管理。把这5个日期设进日历提醒,比事后花高价补救划算得多。
你商标证到手后,有没有设过这些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