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历经商标查询、申请、等待等一系列流程,终于拿到商标注册证,这无疑是企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在商标相关事宜上就可以高枕无忧。拿到商标注册证后,仍有诸多关键事项需要企业去落实和关注,以确保商标能够持续发挥其价值,为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保驾护航。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意味着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标图样、名称、类别等信息规范使用商标。例如,若商标注册时为图文组合形式,使用过程中就不能随意拆分图文,单独使用图形或文字部分;若商标字体为特定设计,也不能擅自更换为其他字体。比如 “可口可乐” 商标,若注册时为特定的艺术字体,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等使用场景中就应保持该字体样式,否则可能面临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企业只能在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商标,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甚至可能构成侵权。比如,企业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在服装类别,却擅自将其使用在食品类别上,这种行为不仅无法获得商标法对该商标的保护,若食品类已有他人在先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还可能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面临法律纠纷和赔偿责任。
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我们常说的 “撤三” 制度。企业持续使用商标,一方面可以保持商标的活跃度和知名度,巩固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另一方面,能有效防止他人以 “撤三” 为由申请撤销企业的商标。例如一些老字号品牌,如 “王老吉”“同仁堂” 等,多年来持续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不仅积累了深厚的品牌底蕴,也凭借持续使用避免了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企业在使用商标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各类使用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带有商标的产品包装、广告宣传资料(如海报、宣传单页、电视广告视频、网络广告截图等)、销售合同(合同中明确体现商标信息)、发票(发票上注明商标相关商品或服务)等。这些证据在应对可能出现的 “撤三” 申请、商标侵权纠纷等情况时至关重要。比如在某商标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企业正是凭借多年来完整保留的商标使用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商标的使用情况和知名度,从而在诉讼中获得了有利的判决。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企业要牢记商标的注册日期和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办理续展手续。例如,若企业的商标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核准注册,那么其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满前,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延长商标有效期。续展申请可以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相对简单,只需向商标局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并缴纳规定费用。续展成功后,商标的有效期将再延长十年。及时办理续展对于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它能确保企业对商标的专用权得以持续,避免因商标过期未续展而导致商标被注销,进而使企业失去商标这一重要的无形资产。比如一些知名品牌,如 “苹果”“耐克” 等,都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商标续展,保证其商标权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企业应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可以定期通过商标局官网、市场巡查、消费者反馈等多种渠道,监测市场上是否存在侵犯自己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如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及时采取措施。首先,可以通过发函等方式与侵权方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若沟通无果,企业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小米” 公司在商标保护方面就十分积极,通过持续监测市场,对发现的侵犯 “小米” 商标的侵权行为及时维权,有效维护了自身商标权益和品牌形象。
企业在推出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新的商标设计等过程中,一定要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和分析,避免侵犯他人在先的商标权。即使企业已经拥有了一枚商标,在拓展业务范围、使用近似商标等情况下,也需谨慎行事。例如,企业原本在电子产品领域拥有商标,当计划进军服装领域时,不能想当然地将原商标直接使用在服装产品上,而应先检索服装类别上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确保不侵犯他人权利,否则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责任。
拿到商标注册证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市场规划,进行合理的商标布局。一方面,可以在与已注册商标相关的类似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注册防御商标,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误导消费者,损害企业品牌形象。例如,阿里巴巴公司不仅在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类别上注册了 “阿里巴巴” 商标,还在多个相关类别如金融、物流等类别上注册了防御商标,全方位保护品牌。另一方面,企业还可以针对不同的产品线、目标市场或品牌定位,注册系列商标。比如娃哈哈公司,除了 “娃哈哈” 主商标外,还注册了 “非常可乐”“爽歪歪”“营养快线” 等系列商标,满足不同消费群体和产品定位的需求。
商标是品牌的核心标识,企业可以借助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进行品牌拓展。例如,企业可以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推出相关的衍生产品或升级产品,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消费者购买。像 “迪士尼” 商标,最初主要应用于动画影视作品,随着品牌的发展,逐步拓展到玩具、服装、主题公园等多个领域,通过品牌拓展实现了品牌价值的最大化。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授权他人使用商标的方式进行品牌拓展,获取额外的收益,但在授权过程中,要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和使用规范,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