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成冰煮羊发现,张某经营的冰煮羊店铺,未经许可,擅自在其门头使用了“择成冰煮羊”的字样,并且通过线上平台以此为名进行宣传。这显然是冲着“泽成”的名气来的。2024年3月,泽成冰煮羊将张某诉至新城区人民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张某立即停止使用“择成”相关标识,并更换招牌。
呼市的朋友们,你们是不是隔段时间就馋这一口 ——
冰水煮羊肉,嫩而不膻,鲜到骨子里😋
最近,呼和浩特新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
特别有本地味儿的商标侵权案
主角就是大家很熟悉的泽成冰煮羊
对方为了 “蹭热度”,简直把改名玩成了连续剧:
泽成 → 择成 → 蒙泽成
以为加一个字就能 “金蝉脱壳”?
法院一眼看穿,直接判侵权!
案情太戏剧:两次改名,全程 “傍名牌”
在呼市餐饮圈,泽成冰煮羊早已是响当当的本土品牌,靠着口碑开了多家店,线上线下人气都很旺。
可名气一大,就有人动起了 “歪心思”。
第一回合:偷梁换柱 —— 泽成→择成
被告张某未经授权,直接把店招改成
择成冰煮羊
同音不同字,专门混淆顾客。
线上平台也用这个名字引流,明显 “搭便车”。
泽成方发现后起诉,经法院调解,
张某承诺停止使用、更换招牌。
第二回合:换汤不换药 —— 择成→蒙泽成
本以为事情结束,没想到更 “骚操作” 来了:
张某把店名改成了
蒙泽成冰煮羊
只多一个 “蒙” 字,
读音、结构、视觉高度相似,
继续在线上线下宣传。
这到底是创新,还是换个马甲继续侵权?
泽成冰煮羊再次起诉。
法院硬核判决:4 个要点,直接定性侵权
新城区法院审理后,层层拆穿 “攀附之心”,逻辑清晰、力度到位:
1. 原告商标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泽成”“泽成冰煮羊” 均为合法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
泽成公司有权维权。
2. 被告的 “蒙泽成” 商标已被宣告无效
张某辩称 “我用的是自己的商标”,
但法院查明:蒙泽成商标已被依法无效。
权利基础直接崩塌。
3. 一字之差,高度近似,消费者极易混淆
都做冰煮羊,品类完全相同
仅多一个 “蒙” 字,整体结构、读音几乎一样
普通顾客一眼看过去,根本分不清
足以造成混淆误认。
4. 两次改名,主观恶意非常明显
从 “择成” 到 “蒙泽成”,
明显是故意攀附商誉、恶意侵权。
不是无心之失,是蓄谋已久。
最终判决:立即停侵权,赔偿 4 万元
法院最终认定:
张某构成商标侵权
判决如下:
立即停止使用 “蒙泽成冰煮羊”,拆除店招、下架线上宣传;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共计 40000 元。
这件事,对呼市老板和食客都很重要
对食客:别被 “高仿店” 坑了
以后看到名字高度相似、只差一个字的店,
多留个心眼,别走错、别吃错。
对老板:品牌不是 “随便加个字” 就能抄
这起案件给所有餐饮人提了醒:
注册商标 = 品牌护身符
傍名牌、搭便车、玩文字游戏
哪怕只改一个字,照样判侵权、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