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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奢牌包就侵权?韩国最高法院:私用情况并非如此
作者:admin 时间:2026-03-04

在时尚消费中,奢侈品以其独特的设计、精湛的工艺和深厚的品牌底蕴,成为众多消费者追捧的对象。然而,当奢侈品遇上个性化定制需求,一场关于商标权边界的法律争议便悄然浮现。韩国近日一起涉及路易威登(LV)品牌的“改包”侵权诉讼案,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商标权保护与个人合理使用权利的深入思考。

 

韩国最高法院2月26日裁定,韩国一名“改包”业务经营者应顾客要求“改制”法国路易威登(LV)品牌包的做法不构成侵犯商标权,从而推翻了下级法院先前支持LV方面控诉的判决。

韩国媒体说,这是韩国司法系统关于奢侈品包“改制”侵权诉讼的首例判决,为个人“改制”奢侈品行为提供了首个法律评判标准。

 

据韩联社2月26日报道,2017年至2021年,被告使用顾客提供的LV牌旧包材料改制成不同尺寸、款式和用途的包袋、钱包等,每单“改包”业务收费10万韩元(约合479元人民币)至70万韩元(3353元人民币)。LV方面2022年提起诉讼,指控被告削弱品牌识别来源及保障质量的功能,侵犯了品牌的商标权。

 

韩国受理这起诉讼的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做出有利于品牌方的判决,禁止被告继续利用LV包材料开展“改制”业务,并判其赔偿LV公司1500万韩元(约合7.2万元人民币)。被告选择上诉。

 

韩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为商标权的合理使用划定了更为清晰的界限。它表明并非所有带有品牌标识的行为都构成商标侵权,当消费者出于私人用途对带有商标的商品进行改造,且改造后的商品不进入市场流通时,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这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助于避免商标权被过度保护,平衡商标权人的利益与公众合理使用的权利。

 

不过,最高法强调,如果经营者在“改制”过程中处于主导角色,且将“改制”的奢侈品包用于在市场上销售,则可认定为侵犯商标权。

 

韩国最高法院表示,本案判决受到美国、欧洲、日本等多方关注,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影响力。目前,最高法院已将该案发回专利法院重新审理,后续发展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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