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62620号“拼西西”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4)商标异字第0000023994号
	   
	  异议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武汉实踏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武汉实踏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33期《商标公告》第68662620号“拼西西”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拼西西”指定使用于第41类“教育信息;出借书籍的图书馆;提供不可下载的在线电子出版物”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申请的第67456381号“拼及图”商标以及在先注册的第49716446号“拼多多”商标指定使用于第41类“教育信息;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出借书籍的图书馆”等服务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服务,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不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缺乏事实依据。异议人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但异议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异议理由。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8662620号“拼西西”商标准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