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批授权机构
服务热线:0533-3178181
童模走秀背后的商标侵权“雷区”:法律红线不容践踏
作者:admin 时间:2026-01-14

各位关注商标的小伙伴们,今天要讲一个令人警醒的案例:看似光鲜的童模走秀活动,竟成了商标侵权的“重灾区”。

2025年12月30日,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曝光了一起案件。主角李某注册的A公司,在未获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大张旗鼓地组织多场含有奢侈品牌注册商标的时装走秀活动,并借此向家长收取不菲费用。

2025年10月,法院经审理,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为何会有这样的判决呢?这背后有着严谨的法律逻辑。

涉案的奢侈品牌均在第41类“组织时装表演”服务上注册了服务商标。其中2个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完整覆盖李某举办涉嫌侵权活动的全部期间,另有1个商标注册有效期涵盖部分走秀时段。李某在未经奢侈品牌授权的情况下,于其组织的童模走秀活动中,擅自使用这些品牌的注册商标开展走秀服务,刻意营造与品牌相关的商业氛围以吸引参与者并收费。此行为已构成对这3个奢侈品牌在第41类“组织时装表演”服务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这里不得不提相关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表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应按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李某违法所得达11万余元,妥妥符合“情节严重”标准,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另外,从《商标法》角度看,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些奢侈品牌已在特定服务类别注册,李某未经许可使用,明显侵犯其服务商标专用权。

以前,大家可能对商品商标侵权关注较多,比如卖假货。但此案提醒我们,服务商标同样受刑法严格保护。李某一开始还狡辩孩子穿的是真品牌服装不算侵权,可他不知,未经授权用品牌商标搞商业活动,一样是违法。

这个案例给企业和个人都敲响了警钟。企业开展品牌相关活动,务必先获授权,切不可心存侥幸。家长给孩子报名此类活动,也得多留个心眼,别稀里糊涂卷入侵权风波。

商标如同品牌的“身份证”,承载着品牌价值。咱们务必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共同守护商标权益。希望大家从这个案例吸取教训,别触碰商标侵权这条法律红线! 

 

淄博商标注册 商标申请 商标案件代理 版权登记 驰名商标认定咨询_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批授权机构
商标业务范围:商标注册,商标案件,驰著名商标认定,版权,商标域名
监督服务电话:0533-3178181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中欧国际B座2202室
备案号:鲁ICP备1201469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