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的旅程中,收到驳回通知,无疑像迎头被泼了一盆冷水。但要是收到的是部分驳回通知,先别急着沮丧,这或许算是 “不幸中的万幸” 了。
申请人 [X] 公司申请了一枚商标,指定使用在第 25 类服装商品类别下,共勾选了包括 “T 恤、衬衫、运动服、羽绒服、童装、帽子、围巾、手套(服装)、袜子、皮带(服饰用)” 这 10 个小项。商标局经过审查后,发出部分驳回通知。原因是 “T 恤、衬衫” 这两个小项与在先注册的某商标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及消费对象等方面高度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所以这两个小项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但其余 8 个小项,经审查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等问题,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商标局做出部分驳回决定,是基于商标法中对商标显著性和区分性的要求。目的在于确保市场上的商标能够清晰地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就像上述案例,“T 恤、衬衫” 这类常见服装商品,市场上已有在先注册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近似商标,如果允许 [X] 公司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消费者在购买时可能会误认商品来源,这不仅损害了在先商标权利人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商标部分驳回并非世界末日,它为企业保留了部分商标权益。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和商标实际情况,冷静分析,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决策,继续为品牌的成长保驾护航。